蠡县“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明白纸
| 招商动态 |2017-07-1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县正在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问责”主要内容:
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八清理”主要内容:
一、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1)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或变相审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等。(2)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未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3)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编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单。(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等。(5)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体制改革不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健全,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等。
二、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1)项目审批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程序不优化,该并联不并联,未按时限完成审批。(2)项目选址不科学,实施效率不高;项目单位未经批准违法用地。(3)财政投资评审用时长,资金拨付环节多,影响资金拨付进度。银企对接不到位,项目融资难。(4)水、电、气、暖、讯等要素保障不及时,违规收取费用。(5)借助行政权力指定中介机构代理各项评估,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
三、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1)政事不分,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等。(2)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等。(3)政会不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取酬等。
四、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1)压减产能方面,压减产能和淘汰违法违规产能“以停代关”、市内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封停设备和处置“僵尸企业”未按规定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等。(2)散煤治理管控方面,推动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不力,对煤炭运输和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散煤管控不严格。(3)燃煤锅炉治理方面,违规新建燃煤锅炉,以虚报瞒报燃煤锅炉数量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等。(4)工业污染源管控方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工作开展不力,在关停取缔工作中“两断三清”执行不到位,工业污染源治理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徇私舞弊。(5)扬尘综合整治方面,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秸秆焚烧管控责任缺失、管理缺位,露天污染深度整治工作不力。
五、对惠民项目资金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1)社保兜底政策和“三保障”政策不落实,低保认定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低保政策,低保标准提高后补差落实不到位,用社保兜底代替脱贫;医疗保障救助、教育扶贫“三免一助”落实不到位;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不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改未改。 (2)涉及产业化项目、家庭手工业、农机具补贴、粮食综合直补、农村危房改造、特色种植等惠民项目资金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1)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2)政府采购项目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等。(3)公立医疗机构不按规定通过县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不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与企业直接议价,不按规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4)存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擅自增加交易环节,强制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取交易服务费,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等。
七、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1)设立“小金库”问题。(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各项支出未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公款出国(境)或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配备未严格按编制和标准,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3)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八、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大而化之,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和惠民便民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不及时、信息不公开。(2)在政务服务过程中,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告知义务,违规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3)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公仆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谋取私利等问题。(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重点整治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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